教育部印發的《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規範》明确,高校實驗室要建立健全安全分級分類管理體系,實驗人員使用實驗室要簽訂安全責任書或承諾書,使用重要危險源要先開展風險評估。
《規範》提出,進入高校實驗室學習、工作前,師生應先進行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範培訓,掌握設備設施、防護用品正确使用的技能,考核合格并簽訂安全責任書或承諾書後,才能進入實驗室操作實驗。實驗室應對進入人員進行操作工藝、設備使用、試劑或氣體管理等标準操作規程培訓和評估,并記錄存檔。實驗室的物資和設施也要配置充足。此外,高校實驗室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器材,建立能夠保障實驗人員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配備合适的消防設施,并定期開展使用訓練。存在受到化學和生物傷害可能的區域,要配置應急噴淋和洗眼裝置。重點場所安裝門禁和監控設施,并有專人管理。
《規範》還為高校使用重要危險源劃定了“紅線”。凡涉及重要危險源,即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氣體、動物及病原微生物、輻射源及射線裝置等的教學、科研項目,應經過風險評估後再開展實驗活動。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項目,在未切實落實安全保障前,不得開展實驗活動。同時,還要對重要危險源進行采購、運輸、儲存、使用、處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實驗後産生的廢物應統一收儲并依法依規科學處置。涉及重要危險源的高校應設置有學分的實驗室安全課程,将安全準入教育培訓納入培養環節。出現實驗室安全事故後,高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發展,同時在1小時内如實向所在地黨委、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和高校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并抄報教育部,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并根據事态發展變化及時續報。
實驗室防火安全
1. 實驗室内必須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明顯位置,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學會使用,并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 實驗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氮氣、氧氣等)必須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要随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3. 嚴禁在樓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實驗室用電安全
1. 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用電,不使用大功率電器。
2. 實驗室内不應有裸露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内不要堆放物品。
3. 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态,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通知電工進行修理。
實驗室網絡安全
1. 實驗室要重視網絡、信息安全工作,保護好自己的科研成果。
2. 對所承擔的保密科研項目或實驗技術項目的分析測試數據和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圖紙等信息、資料,最好按保密等級存放,設專人管理,防止外洩。
3. 不浏覽不安全網站,注意網絡異常情況,及時向相關負責老師彙報。
(審核人:陳亞瓊 王家義 張瓊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