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屬單位:
為推進我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根據《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規定》《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實施細則>的通知》《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的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為強化政策指導,宣傳培訓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細則》摘錄
第十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完成規定的培訓任務。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故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者未達到培訓要求的,應當及時補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
參加培訓期間違反培訓有關規定和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獲取培訓學時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十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情況應當作為其考核的内容和崗位聘用、等級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三十一條 事業單位新聘用的工作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内完成崗前培訓的,應推遲轉正定級時間,直至完成崗前培訓。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按規定完成在崗培訓的,聘期結束後不得續簽聘用合同,不得晉升崗位等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規定期限内未完成轉崗培訓的,一般不得轉崗聘用;已經轉崗聘用的,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崗位異動備案手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按規定完成培訓任務的,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不得給予嘉獎及以上獎勵。
培訓方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通過四種方式參與培訓并獲得培訓學時:(一)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自行組織的各類培訓(事業單位自行組織培訓需事先向主管部門報備);(二)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線上線下培訓;(三)入駐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平台的培訓機構提供的網絡培訓,因上級新一輪事業單位人員網絡培訓機構招标工作尚在進行暫未開放學習,屆時另行通知;(四)在職自學達到要求認定學時,如主持科研項目、著書發表論文、參與學術交流等學時認定類型(詳見《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學時認定标準(試行)》(湘人社發〔2023〕14号)。
三、培訓内容
2024年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公共科目主要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湖南省“兩會”精神解讀、鄉村振興、“4x4”現代化産業體系職業道德、國家安全、國防教育、安全生産、消防安全、禁毒知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處分規定解讀等主題。專業科目的培訓内容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合工作實際自行确定,也可在相關培訓平台自主自願選擇課程予以學習。
四、培訓學時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參加各類培訓時間累計不少于12天或者90學時,其中公共科目培訓不少于30學時,專業科目培訓不少于60學時。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學時管理。2024年起,湖南省人社廳将學時确認權限下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無須在“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平台”上傳學時登記材料。各直屬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做好本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學時審核登記工作,審核人員需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學時認定标準(試行)》(湘人社函〔2023〕14号)逐個審核教職工本人提交的2024年度參與培訓的情況及事業單位培訓學時互認材料,嚴格認定學時,并按個人逐條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學時登記表》(見附件1),遵循“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原則,審核人員需對學時登記和認定從嚴把關,将學時合格人員彙總填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學時合格公示表》(見附件2),并按格式要求填報《學時登記導入模闆》(見附件3),将加蓋本單位行政公章的《登記表》《公示表》紙質文檔1份及上述三表電子文檔以單位形式提交至校人事處。
(二)強化結果運用。湖南省人社廳的人社一體化平台從2024年起将實現年度培訓結果與年度考核等業務關聯,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培訓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将按《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實施細則>的通知》(湘人社規〔2024〕9号)文件有關規定處理。請廣大教職工務必重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以免對個人産生無法預估的影響。
附件: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學時登記表》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學時合格公示表》
3.《學時登記導入模闆》
4.《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學時認定标準
(試行)》(湘人社函〔2023〕14号)
人事處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