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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通知

關于申報2016年度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及前期項目結題驗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羅勝傑轉發 發布時間:2016/03/17 21:19:06  來源:



 
各教學院(部、中心):
為全面推動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鼓勵開展大學生實踐創新活動,調動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意識,帶動廣大學生在大學階段得到科學研究與發明創造的訓練,形成創新教育氛圍,進一步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質量。根據省教育廳《關于申報2016年度湖南省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96号)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開展2016年度省級、校級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項目申報及前期項目結題驗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項目申報
(一)2016年校級項目申報
1.申報範圍: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專科學生(畢業年級學生不予申報、應用技術學院自行組織)。
2.申報數量:全校拟立項100項左右,各教學院申報數量名額分配數見附件1。
3.申報材料:申報者需在3月25日前向所在學院提交《湖南工程學院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項目申報表》紙質稿一式二份及電子稿(附件2)。
(二)2016年省級項目申報                                                       
1.申報範圍:
(1)2015年立項的校級項目(見《關于省、校級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項目結題驗收及2015年校級項目立項評審結果的通報》校教字[2015]53号文)(附件3)。
(2)2016年拟立項的校級項目。
2.申報數量:今年省級項目分為省級資助項目和省級自願配套項目,學校拟推薦省級資助項目19項(含應院5項)和省級自願配套項目11項。各教學院從2015年校級立項項目中遴選26項,名額分配表見附件4。應院自行組織遴選7項,同時教務處組織專家組從2016年校級立項項目中遴選25項。
      3.申報材料:申報者需在3月25日前向所在學院提交《湖南省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項目申報表》紙質稿一式二份及電子稿(附件5),申報省級項目的2016年校級項目申報者需在“項目彙總表”中加以注明“申報省級”字樣)(附件6)
二、    項目評審
1.2016年校級項目評審
教務處在3月30日前組織專家對申報的相關材料進行評審,評選出100項左右進行立項資助。
2.2016年省級項目推薦評審
教務處組織專家結合申報的相關材料在4月5日前對教學院從2015年校級立項中推薦的26項和專家組從2016年校級項目中遴選的25項進行綜合評審,推薦14項作為省級立項資助項目、11項作為省級立項自願配套項目 。從應院推薦的7項中綜合評審,推薦5項作為省級立項資助項目。
申報省級項目者需準備3分鐘的PPT彙報。
三、申報要求
1.申報項目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将不予立項:
(1)與專業學習聯系不緊密的;
(2)項目為教師科研、教學研究項目不宜由學生完成的;
(3)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已承擔過項目重複申報的;
(5)項目參與人為研究生的。
2.各教學院在3月28日前将項目申報材料、彙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報送教務處實管科。
3.計劃項目應能夠在學生畢業前完成,已有省級及以上項目的學生不得重複申報。
4.學生是項目的主體,每個項目都要配備導師,但導師隻是起輔導作用,參與項目的學生人數不超過5人,學生選題要思路新穎、目标明确、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學生要在導師的指導下自主選題設計、自主組織實施、獨立撰寫研究報告。
四、經費管理
1.省級理工類項目省級财政每項資助1萬元,省級文科類項目省級财政每項資助0.8萬元。學校給予每個省級财政資助項目配套經費0.5萬元。
2.省級自願配套項目經費由學校提供,按省級财政資助項目的經費标準(包括省級财政資助經費和學校配套經費)。
   3.項目經費不重複資助,項目資助經費要專款專用,由承擔項目的學生使用,導師和教學院不得截留和挪用。
五、項目結題驗收工作安排
1.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的省級立項項目申請人應于3月24日前将撰寫的項目組織管理和實施情況總結報送至教務處實管科。
2. 2013年立項的湖南省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項目今年6月前必須完成結題。2015年立項的國家級、省級項目已經完成研究工作的可申請結題。國家級項目的結題驗收按省級項目的要求與格式進行,不需另行提交結題材料。項目申請人在項目結題時須向所在學院提交結題報告紙質稿一式二份和電子稿以及相關附件材料(附件7),教學院統一将結題報告材料交至教務處實管科,截止時間為3月28日。
3.項目的結題驗收由指導老師負責指導學生完成。
六、其他事項
1.各教學院要高度重視學生的科技創新創業活動,指定專人負責,廣泛宣傳,積極發動學生申報,并認真組織實施和結題驗收。申報數量少于分配名額、實施組織不力和結題驗收效果不好的教學院,下一年度将扣減其立項分配指标。
2.各教學院要認真做好2015年度國家級、省級和校級大學生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性實驗結題驗收項目的成果統計工作(附件8)。成果主要為項目的學生成員在專利授權、論文發表、科技作品制作、學科競賽獲獎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成果佐證材料由教學院組織以電子稿形式提交至教務處實管科,截止時間為3月28日。
      3.教務處實管科聯系人:張藝,周先安。聯系電話:58688910。地點:E-203
                                                                教務處(卓越辦)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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