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3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的通知
校直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3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3〕72号)和省教育廳《關于報送2013年度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教職改辦字〔2013〕12 号)的精神,現就2013年度報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要求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材料種類及要求
(一)參評人員須填寫《參評人員論文、專著、科研課題等材料的真實性查詢證明》,由參評人員本人填寫,學校科研部門核實(見附件2)。
(二)參評資格審查主要材料種類、要求及排列順序
1.《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1份,雙面打印,用A4紙打印并膠粘,不裝訂);
2.教師資格證已驗證的複印件(1份);
3.最高學曆、學位證書已驗證的複印件(各1份);
4.任現職的《資格證書》、《聘任(勞動)合同》或《聘任書》已驗證的複印件(各1份);
5.外語水平(或古漢語、醫古文)考試成績通知單原件,或符合外語免試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提交譯文譯著的,要按照湘職改字〔1996〕4号文件要求提交譯文譯著原件和人事職改部門對其外語水平測試的成績單);
6.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合格證書已驗證的複印件(1份),免試者須提供免試表及符合免試條件有關證明材料;
7.繼續教育證明材料。申報高級職務提供繼續教育證明原件(1份),申報中級職務提供湖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手冊已驗證的複印件(1份);
8.《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或已驗證的複印件。申報高級職務提供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報中級職務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9.資曆、學曆破格者,代表其符合破格條件的相關材料;
10.證明其屬于留學回國、軍轉、黨政機關分流人員的相關材料(1份);
11.任現職以來受處分的處分決定複印件和反映其現實表現情況材料(各1份);
12.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送審材料審核責任卡(1份,雙面打印,“部門負責人審查意見”欄由所在院(系、部、處)審核,負責人簽名、單位蓋章,“單位主管領導審查意見”欄由學校簽署。);
13.《湖南省教師系列高級職務評審申報人員誠信承諾書》(申報者及所在院(系、部、處)負責人共同簽名,并蓋章。);
14.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評審主要材料種類、要求及排列順序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16K紙張雙面打印,膠粘,不要單獨制作封面和封底,不裝訂);
2.《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1份);
3.個人述職報告(1份);
4. 任現職以來獲得的專業技術工作成果、獎勵證書等已驗證的複印件(各1份);
5.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表(1份,雙面打印,用A4紙打印并膠粘)和1學年的原始課表;
6.任現職以來一個學年為本(專)科學生講授一門課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報實驗師的提交實驗教學教案和實驗報告各1份);
7.學術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
(1)代表作
申報高校教師系列高級職務(含高級實驗師)的參評人員須指定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3篇或正式出版的學術專著(含統編或主編教材)1部作為本人參評的代表作。申報中級職務(含實驗師)的參評人員須指定公開發表的專業論文2篇作為代表作,同時提交教育教學總結1篇。申報高級實驗師、實驗師的人員還須提交實驗報告1份。
申報中專教師系列高級職務(含高級實驗師)的參評人員,本人須指定代表作:獨立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刊物公開發表專業或教學論文2篇;或者在省級以上學會公開交流或獲二等以上獎勵的論文2篇和與本專業相關的專著(參與制定的國家職業資格标準、參與編寫的教育部中等職業教育規劃教材、參與制定的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與考核标準、教師培訓與考核标準)1部。申報中級職務(含實驗師),本人須指定1篇專業論文作為代表作,并提交教育教學總結1篇。申報高級實驗師、實驗師的人員還須提交實驗報告1份。
代表作提交原件,在代表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醒目的标簽标明“代表作1”和“代表作2”。
(2)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論文,提供出版本人論文期刊的封面、目錄和論文的複印件,複印件須通過單位核準蓋章。
(3)申報外語、音樂專業中級職務者,須提供反映本人專業水平的光碟,申報美術專業中級職務者,須提供本人專業水平的作品集。
9.申報高級職務人員需提供用A3紙打印的《公示表》2份,《公示表》請使用本文附件1的表格,不可使用以前版本的表格。(公示材料上提供的教學工作量和發表論文、著作情況、承擔或參與的教改、科研項目及鑒定、獲獎情況等需經學校教務處、科技處等部門審核蓋章。增刊、論文集、用稿通知、清樣、習題集(庫)等均不作為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參評材料。)
二、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寫及組織的基本要求
1.貼寫材料原件或複印件等,應使用70g以上A4白紙作底。
2.填寫工整,不得任意塗改。報送的材料真實、完整、一緻,不得漏項。
3.審查核實手續完備,需加蓋印章的欄目必須加蓋印章。
4.複印材料須由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審核人須簽名并加蓋“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門印章。
5.任現職以來在多個單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單位任職期間的相關材料,需加蓋前單位公章。
6.送審材料由本人或送審單位自留底稿。
(二)材料整理及裝訂
送審材料要嚴格分類整理、裝訂成冊。
1.不須裝訂的材料
(1)《參評人員資格審查意見表》(1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
(3)《教育教學工作考核表》(1份);
(4) 專著、論文、教材等代表作原件;
(5) 原始教案;
(6)《公示表》
(7) 不适宜裝訂成冊的材料。
2.須裝訂成冊的材料
除上述不須裝訂的材料外,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按 “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和“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兩類,制作 “×××同志申報×××職務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和“×××同志申報×××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目錄、封面,并按上述規定的排列順序裝訂成冊。在材料目錄上請标注各項材料所在的頁碼。
(三)材料袋标識及規格要求
1.所有送審材料應裝入送審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寫明申報人姓名、所在(或送審)單位、申報何系列、何職務及何學科專業(其中申報藝術、外國語言文學學科的須注明到專業),并列出送審材料目錄。材料袋的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标明申報人姓名及所在(送審)單位。
2.送審材料一般為一人1袋,最多不超過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紙紙質袋。
3.美術、藝術設計等藝術類專業申報人員提交的作品應采取特别保護措施。
三、特殊要求提供的材料
1.申報講師需提供教育教學工作經驗總結1篇,可作附件材料裝訂。
2.申報高級實驗師,須提供實驗報告1份,可作附件材料裝訂。
3.申報實驗師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作附件材料裝訂:
⑴實驗教學經驗總結1份
⑵實驗教學教案或檔案1份
⑶實驗報告1份
四、報送時間
1.高校教師(含實驗技術)系列的高、中級職務的參評資格審查材料于2013年10月21日至25日報送,報送的材料必須已經簽字蓋章。高校教師(含實驗技術)系列的高、中級職務的評審材料于校内評審推薦結束後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2.非教師系列高、中級職務的參評資格審查材料和評審材料于10月25日前提交。
五、其它事項
關于資格審查、評審費,按湘價費〔2003〕74号文件規定,高級為420元,中級為230元,學校推薦通過後由人事處代收代交;學校自評中級報省廳資格審查費50元由人事處代收代交。學校評審推薦費,經學校職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高級、中級分别按280元、230元标準收取,交學校計劃财務處。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職稱改革工作辦公室
2013年10月21日